版本: v1.1
生效日期: 2026年9月1日
发布者: Mount Rain(山中雨)
适用站点: 山中雨的湖边小屋(mount-rain.link)

前言

本文件旨在为“山中雨的湖边小屋”博客站在博主 Mount Rain(山中雨)因突发状况暂时或永久无法履行管理职责时,提供清晰的运营指引与决策依据。

本文件分为公开声明内部操作指引两部分。公开声明向全体访客、读者与作者说明本站的运营原则与保障机制,旨在让大家放心:无论发生什么,这个站点都不会悄无声息地消失。内部操作指引供代理博主、信使与技术支持在具体情境下按步骤执行。

本文件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由 Mount Rain 与两位代理博主共同确认。

第一部分:公开声明

本部分内容向全体访客、读者与作者公开,发布在博客站醒目位置。

一、总则

  1. 本站“山中雨的湖边小屋”由 Mount Rain(山中雨)个人发起并主导运营,两位代理博主协理。
  2. 本站承诺:无论博主发生何种突发状况,本站的内容资产、社区秩序与合作项目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3. 本站承诺对访客、读者、作者与合作者保持最大限度的信息透明,在任何情况下均会通过公告说明情况,不会悄无声息地关闭或消失。

二、代理决策机制

当博主因突发状况无法履行管理职责时,本站的运营决策权按以下规则转移:

  1. 博主不在场时:由两位代理博主共同代行管理职权,所有重大决策须双方均同意方可执行,一方反对则决定无效。
  2. 任一代理博主无法履职时:如两位代理博主之一因故无法履职,由另一名代理博主独立代行全部职权,决策方式转为单人自主决定。
  3. 博主与一名代理博主同时无法履职时:由剩余一名代理博主独立代行全部职权。
  4. 三人均无法到场时:博客站进入最低维护模式,仅由技术支持保障服务器与域名正常运行,不进行任何内容更新与决策变更,直至至少一名具备决策权的人员恢复履职。

三、突发状况的声明机制

本站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分级声明机制:

状况类型时间范围声明方式
短期突发1~3个月发布“博主因个人原因暂时无法更新”的公告
中期突发3~6个月发布说明大致原因(如健康、学业等)的公告
长期突发6个月以上发布详细说明,包括后续运营安排
特殊状态见第十三条清单由信使发布正式声明,必要时辅以客观依据

四、合著项目的处理原则

  1. 短期突发(1~3个月) :已启动的合著项目暂停,等待博主恢复后继续推进。
  2. 中期突发(3~6个月) :已启动的合著项目暂停,由代理博主告知相关作者现状,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 长期突发(6个月以上) :已启动的合著项目交予参与作者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代理博主提供必要的协调支持,但不替代博主的主导角色。
  4. 特殊状态(永久无法履职) :合著作品的处理方式按博主事先确立的意愿执行,尊重每位合作作者的独立著作权。

五、最低维护模式说明

  1. 最低维护模式在“博主 + 两位代理博主”三人均无法到场时启动。
  2. 进入此模式时,站点仅维持基本的在线状态,由技术支持保障服务器正常运行与域名有效。
  3. 届时将发布公告,关闭评论区,不进行任何内容更新与决策变更。
  4. 该模式将持续至至少一名具备决策权的人员恢复履职为止。

六、对访客与作者的承诺

  1. 数据安全承诺:本站的所有原创内容均配置每日自动备份,不会因突发状况而丢失。
  2. 服务续费承诺:本站的域名与服务器费用已提前缴纳,确保不会因欠费而突然关停。
  3. 信息透明承诺:无论是短期离开还是长期交接,本站都会通过公告向访客说明情况。
  4. 作者权利承诺:合作作者的权利始终受到尊重。若博主长期无法履职,合著作品的处置权将依约尊重作者意愿。

第二部分:内部操作指引

本部分为内部执行文档,含具体操作步骤与模板,仅供代理博主、信使与技术支持查阅执行。

七、术语定义

为确保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无歧义,对文中涉及的关键角色与术语定义如下:

  • 博主:Mount Rain(山中雨),本站的创始人与主要创作者,拥有最终决策权。
  • 代理博主:经博主授权的、在博主无法履职时代行管理职权的核心成员。与博主同层权限,可操作网站后台的全部功能。当前两位代理博主为:任亚墨lestday233
  • 技术支持:负责本站服务器、域名、数据库等技术运维的人员,拥有服务器权限。技术支持已配置每日自动备份机制,确保数据安全。当前技术支持为:Ectaha
  • 信使:博主指定的、在博主无法对外沟通时代表博主发布声明的特定人物。信使是唯一掌握博主真实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的人,在特殊状态案件中拥有判定权与声明权。信使不参与日常站务管理与决策。当前信使为:映涧_ReflectStream
  • 最低维护模式:指博客站暂停所有内容更新与决策变更,仅由技术支持保障服务器与域名正常运行、维持站点在线的运营状态。
  • 特殊状态:指博主发生第十三条清单中所列八类情形之一。此类状态的判定完全依赖信使,代理博主不进行独立核实。

八、角色职责总览

角色日常职责突发时职责信息掌握程度
博主主导运营与创作(无法履职)全部信息
代理博主(两位)协理站务,辅助决策代行管理职权,执行本预案网站后台全部权限,不知晓博主私密信息
技术支持服务器运维,自动备份保障站点在线,确认备份运行服务器权限,不参与内容决策
信使(日常不参与)判定特殊状态,发布/授权声明掌握博主真实身份与联系方式

核心原则:

  • 代理博主负责执行,不负责调查博主下落或核实特殊状态的真实性。
  • 信使负责判定与声明,是特殊状态信息的唯一来源。
  • 技术支持负责技术保障,不参与任何内容或人事决策。

九、日常预防措施

以下措施应在正常运营期间持续执行,而非等到突发状况才着手准备:

  1. 自动备份:本站数据由技术支持配置每日自动备份机制。备份数据存储于至少两个独立位置。代理博主无需关心备份操作的执行细节,但应知晓备份的存在与恢复途径。
  2. 费用续缴:本站的域名到期时间与服务器续费周期应至少提前一年缴纳。技术支持应在每年初确认续费状态。
  3. 账号信息存档:代理博主与技术支持应各自保存一份本站的重要账号信息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博客后台、域名注册商、服务器管理面板、CDN/图床等),确保在需要时可独立获取。
  4. 本文件保管:本预案文件应与上述账号信息一同保存,确保代理人在博主失联时可独立查阅执行。
  5. 年度复核:本文件应至少每年复核一次,确认联系人与权限信息准确无误。

十、突发状况判定与触发流程

10.1 判定方式

短期/中期/长期突发:

  • 由代理博主依据可获取的公开信息(如博主最后一次联络的时间与内容、公开声明、学业安排等)进行合理判断,并记录判定依据。
  • 如博主已提前说明自己将进入某段时间的“失联”状态(如考试周、旅行等),则直接按预定状态执行,无需额外判定。

特殊状态(第十三条所列八类情形):

  • 此类状态的判定完全依赖信使。信使是唯一掌握博主真实身份与联系方式的人,也是唯一有能力确认此类状态的人员。
  • 信使依据其掌握的真实信息作出判断,并直接发布声明授权代理博主发布声明
  • 代理博主对此类状态的真实性不进行独立核查,亦不承担判定责任。
  • 如信使未主动声明,代理博主不得自行宣布博主进入特殊状态。

10.2 触发执行流程

判定成立后,各角色按以下顺序执行:

适用于短期/中期/长期突发:

步骤执行人动作时限
1代理博主(任一)确认状况,记录判定依据得知信息后24小时内
2代理博主通知另一位代理博主与技术支持确认状况后48小时内
3代理博主选择对应公告模板,发布公告确认状况后72小时内
4技术支持确认自动备份运行正常,可触发一次手动备份公告发布后24小时内
5代理博主按第十二节执行对应运营模式切换公告发布后同步执行

适用于特殊状态:

步骤执行人动作时限
1信使确认特殊状态,按第十三条清单作出判断得知信息后24小时内
2信使发布特殊状态声明,或授权代理博主发布确认状况后48小时内
3代理博主收到信使声明/授权后,发布公告(如信使授权)收到授权后24小时内
4代理博主执行第十二节对应的运营模式切换公告发布后同步执行
5技术支持执行完整数据备份公告发布后24小时内

十一、公告模板

以下模板供代理博主与信使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仅需修改少量信息即可发布。

模板一:短期突发(1~3个月)

【网站公告】

各位访客、读者与作者:

因博主 Mount Rain 个人原因,本站自即日起进入短期维护状态,预计持续 [X] 个月。
在此期间,博客站内容正常开放浏览,但暂停新文章的发布与更新。

本站的运营由代理博主代为维护,日常评论区管理照常。
如有紧急事宜,可通过 [联系方式] 与代理博主取得联系。

感谢各位的理解与支持。

——山中雨的湖边小屋 代理团队
[日期]

模板二:中期突发(3~6个月)

【网站公告】

各位访客、读者与作者:

因博主 Mount Rain 的 [健康/学业/个人] 原因,本站自即日起进入中期维护状态,预计持续 [X] 个月。
在此期间,博客站内容正常开放浏览,新文章的发布与更新将暂时停止。

已启动的合著项目将暂停推进,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本站的日常运维由代理博主代为管理。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通过 [联系方式] 与我们联系。

感谢各位的耐心等待与支持。

——山中雨的湖边小屋 代理团队
[日期]

模板三:长期突发(6个月以上)

【重要公告】

各位访客、读者与作者:

因博主 Mount Rain 的 [说明大致原因,如健康状况/学业安排] ,本站自即日起进入长期维护状态。
目前暂无确切的恢复时间表。

在此情况下:
- 已启动的合著项目将交由参与作者自行决定是否继续;
- 本站将继续保持在线,所有已有内容均可正常浏览;
- 代理博主将代为管理日常站务,直至博主恢复履职或完成正式交接。

后续若有新的进展,我们将及时公告。
感谢各位一直以来的支持与陪伴。

——山中雨的湖边小屋 代理团队
[日期]

模板四:特殊状态声明

【重要公告】

各位访客、读者与作者:

怀着沉重的心情,我们向大家告知:博主 Mount Rain 因 [说明原因] ,已无法继续履行本站的管理与创作职责。

根据 Mount Rain 事先确立的预案,本站的运营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 [运营安排:全权交接 / 转为存档站 / 其他]
- 合著作品的处理方式:[交还作者 / 继续保留 / 另行商议]
- 本站内容的存续安排:[内容保留并保持在线 / 转为只读存档 / 逐步归档]

信使及代理博主将确保上述安排得到妥善执行。

Mount Rain 曾为这个博客站倾注了许多心血。我们感谢每一位曾到访、阅读、评论与合著的你。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联系方式]。

——山中雨的湖边小屋 代理团队 及 信使
[日期]

模板五:最低维护模式

【网站公告】

各位访客、读者与作者:

因本站决策层(博主与两位代理博主)暂时均无法履行管理职责,本站自即日起进入**最低维护模式**。

在此模式下:
- 本站所有已有内容均可正常浏览;
- 评论区已关闭,暂停所有互动功能;
- 暂停所有内容更新与决策变更;
- 仅由技术支持保障服务器与域名正常运行。

该模式将持续至至少一名具备决策权的人员恢复履职为止。
感谢各位的理解。

——山中雨的湖边小屋 技术支持 及 代理团队
[日期]

十二、运营模式切换操作清单

12.1 短期突发模式(1~3个月)

触发条件:博主暂时无法履职,预计1~3个月内恢复。

  • [ ] 确认状况并记录判定依据
  • [ ] 发布对应公告(模板一)
  • [ ] 暂停博主本人的新文章发布计划
  • [ ] 日常评论区管理照常
  • [ ] 确认自动备份运行正常

12.2 中期突发模式(3~6个月)

触发条件:博主暂时无法履职,预计3~6个月内恢复。

  • [ ] 确认状况并记录判定依据
  • [ ] 发布对应公告(模板二)
  • [ ] 暂停所有内容更新(含代理博主)
  • [ ] 已启动合著项目暂停推进,通知相关作者
  • [ ] 日常评论区管理照常
  • [ ] 确认自动备份运行正常

12.3 长期突发模式(6个月以上)

触发条件:博主无法履职,预计6个月以上。

  • [ ] 确认状况并记录判定依据
  • [ ] 发布对应公告(模板三)
  • [ ] 暂停所有内容更新
  • [ ] 已启动合著项目通知作者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提供必要的协调支持
  • [ ] 评估是否需进入最低维护模式
  • [ ] 确认自动备份运行正常

12.4 特殊状态模式

触发条件:信使确认博主发生第十三条所列八类情形之一。

  • [ ] 信使确认并发布声明(或授权代理博主发布)
  • [ ] 代理博主收到授权后,依模板四发布公告
  • [ ] 代理博主与信使共同确认全权交接的接收人
  • [ ] 执行全权交接:账号权限、数据资产、域名与服务控制权移交指定接收人
  • [ ] 合著作品按作者意愿分别处理
  • [ ] 技术支持协助完成数据完整备份与资产移交

12.5 最低维护模式

触发条件:博主与两位代理博主三人均无法到场。

  • [ ] 确认三人均无法履职
  • [ ] 发布公告(模板五),说明本站进入最低维护状态
  • [ ] 关闭评论区,停止所有互动功能
  • [ ] 技术支持保障服务器与域名正常运行
  • [ ] 暂停所有内容更新与决策变更
  • [ ] 该模式持续至至少一名具备决策权的人员恢复履职,方可退出

十三、特殊情况判断清单

本清单用于信使在判断博主是否进入“特殊状态”时逐项参照核查。清单所列八类情形均为不可逆或长期持续之状态,一旦确认,本站将进入特殊状态模式(见第十二章第12.4节)。

使用说明:

  1. 信使依据本清单逐项对照,确认是否符合推定条件。
  2. 每类情形均设有“可接受的判断依据”与“需特别考虑的情形”。
  3. 满足推定条件即可确认特殊状态成立。
  4. 如处于模糊地带,信使可选择暂不宣布特殊状态,转为“长期突发”模式,待信息明确后再行判断。

13.1 离世

离世的判定应当建立在客观、可验证的事实依据之上,不得基于传闻或推测。

可接受的判断依据(满足任一即成立):

  • [ ] 由信使直接见证,博主已无生命体征。
  • [ ] 信使从博主直系亲属处获得明确告知。
  • [ ] 信使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等效法定文件。
  • [ ] 信使持有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相关法律文书。
  • [ ] 信使从具有合法通报义务的机构(如医院、学校、公安)处获得正式通知。
  • [ ] 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客观死亡证明。

不可接受的判断依据(不足以判定,仅可作为预警信号记录):

  • 网络传闻或社交媒体上的未经证实消息。
  • 博主长期未在线活动(此仅触发短期/中期/长期突发,不构成特殊状态判定)。
  • 第三人转述但无法提供任何客观依据的说法。

推定成立条件: 上述可接受依据中至少一项成立,即可推定离世状态成立。

13.2 被宣告失踪 / 被宣告死亡

可接受的判断依据(满足任一即成立):

  • [ ] 信使从公开渠道(法院公告、裁判文书网等)获悉博主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
  • [ ] 代理博主从公开渠道获悉博主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并告知信使确认。
  • [ ] 信使从博主直系亲属处获得明确告知。

推定成立条件: 上述依据中至少一项成立,即可推定宣告状态成立。此情形与“离世”在法律后果上高度接近,按特殊状态同等处理。

13.3 植物人(持续植物状态)

植物人的判定应当建立在时间维度与医学证据的双重基础上。

可接受的判断依据(需同时满足):

  • [ ] 信使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诊断文件,确认博主处于植物状态。
  • [ ] 诊断文件中注明该植物状态已持续至少1个月(持续植物状态)。
  • [ ] 或诊断文件中注明该植物状态已持续至少3个月(永久植物状态,意义更为确定)。
  • [ ] 如信使无法直接获取医疗文件,可从博主直系亲属处获得明确告知,并记录告知的时间、人员与内容。

需特别考虑的情形:

  • 如博主处于人工诱导昏迷(如重症监护中的治疗性昏迷),不视为植物人。
  • 如博主处于闭锁综合征(意识清醒但无法运动与言语),不适用本条目,应视作博主仍具有意识与人格,不应启动特殊状态程序。

推定成立条件: 医学诊断成立且持续时间达标,且排除人工诱导昏迷与闭锁综合征,方可推定植物人状态成立。

13.4 智力不可逆损伤

此条目指博主因脑部损伤或疾病导致智力功能出现永久性、不可逆的显著下降,使其无法理解事物、作出判断或进行有效沟通。

可接受的判断依据(需同时满足):

  • [ ] 信使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诊断文件,确认博主存在永久性脑损伤或智力功能障碍。
  • [ ] 诊断文件中明确标注该损伤为不可逆永久性
  • [ ] 诊断文件中有明确结论指明博主不具备独立作出决策的能力
  • [ ] 如信使无法直接获取医疗文件,可从博主直系亲属处获得明确告知,并记录告知的时间、人员与内容。

需特别考虑的情形:

  • 如博主处于智力功能暂时下降(如疾病恢复期、药物影响、重度抑郁等),不适用本条目。
  • 如博主仅为某一方面认知功能受损(如记忆障碍)但整体判断力完好,不适用本条目。

推定成立条件: 医学诊断成立、不可逆性明确且决策能力丧失明确,三项全部满足,方可推定智力不可逆损伤状态成立。

13.5 人格不可逆损伤 / 人格丧失

此条目指博主人格结构发生永久性、不可逆的根本性改变,使作为“Mount Rain”的这个人已无法延续其原有意识与人格连续性。

定义说明:

  • 人格重构:指博主的自我认知、价值观、行为模式、记忆连续性或性格特质发生根本性改变,使其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人。
  • 人格丧失:指博主作为独立人格的存在已不复存在(如严重的脑功能丧失)。

可接受的判断依据(满足任一情形即成立):

情形一:信使直接见证

  • [ ] 信使与博主进行直接交流,确认博主已无法回忆或认知其作为“Mount Rain”的历史、关系与创作。
  • [ ] 信使确认博主当前的人格状态与原有状态存在根本性断裂。
  • [ ] 信使进一步排除该状态为暂时性因素(如药物、精神疾病急性发作、严重应激反应等)所致。

情形二:依赖外部客观依据

  • [ ] 信使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精神科/神经科诊断文件。
  • [ ] 诊断文件中明确确认博主存在人格解体人格分裂人格永久性丧失的情形。
  • [ ] 诊断文件中注明该状态的不可逆性
  • [ ] 如信使无法直接获取医疗文件,可从博主直系亲属处获得明确告知,并记录告知的时间、人员与内容。

需特别考虑的情形:

  • 如博主因精神疾病、PTSD、严重抑郁等原因表现出行为异常或性格变化,但人格连续性尚未断裂,则不适用本条目。
  • 如博主主动选择进行身份重构(如改名、放弃旧昵称、重塑价值观),但这属于自我发展而非不可逆损伤,不适用本条目

推定成立条件: 情形一成立或情形二全部满足,且排除暂时性因素或主动自我发展,方可推定人格不可逆损伤状态成立。

13.6 严重精神疾病导致完全丧失决策能力(不可逆)

此条目与13.4(智力不可逆损伤)的区别在于:博主的原有意识可能仍然存在,但因精神疾病完全丧失独立决策与沟通能力,且该状态不可逆。

可接受的判断依据(需同时满足):

  • [ ] 信使持有精神科专科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诊断文件,确认博主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 ] 诊断文件中明确指出该状态不可逆长期持续(预期持续三年以上)。
  • [ ] 诊断文件中确认博主不具备独立作出网站运营相关决策的能力
  • [ ] 如信使无法直接获取医疗文件,可从博主直系亲属处获得明确告知,并记录告知的时间、人员与内容。

需特别考虑的情形:

  • 如博主的精神疾病状态有明确的治疗可能性且预期可恢复,不适用本条目,应归入中期或长期突发。
  • 如博主处于精神疾病急性发作期但既往有恢复记录,不适用本条目。

推定成立条件: 医学诊断成立、不可逆或长期持续明确、决策能力丧失明确,三项全部满足,方可推定此状态成立。

13.7 持续且无法解释的失联(≥6个月)

此条目适用于:连信使(唯一掌握博主真实身份与联系方式的人)也无法联系到博主的情形。这是信使角色存在的核心意义之一——“掌握真实信息的人也无法找到博主”,本身即构成需要特殊处理的节点。

可接受的判断依据(需全部满足):

  • [ ] 信使尝试了所有已知联系方式(电话、短信、即时通讯、邮件、住址等),均无回应。
  • [ ] 失联持续时间至少6个月(与长期突发的时间上限对齐)。
  • [ ] 信使尽到了合理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多次尝试不同时段联系、通过不同渠道尝试、联系可能知晓博主行踪的第三方(如共同友人)进行辅助核实。
  • [ ] 不存在博主已事先说明的“阶段性断联”安排(如“我要去山区支教X个月”等)。

需特别考虑的情形:

  • 如博主有明确的阶段性断联安排且未超期,不适用本条目。
  • 如信使尝试了合理努力但仍无法确认,且失联期已满6个月,即可推定成立,无需等待更长时间

推定成立条件: 四项条件全部满足,方可推定持续失联状态成立。

13.8 被判处长期监禁或被依法采取长期强制性教育措施(≥3年)

可接受的判断依据(需同时满足):

  • [ ] 信使从公开渠道(法院判决书、公安机关通报等)或博主直系亲属处获悉博主已被判处刑罚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 [ ] 刑期或措施期限达到或超过3年
  • [ ] 确认博主在监禁/措施期间无法自由管理网站

需特别考虑的情形:

  • 纳入此条目不代表对博主行为的立场判断,仅从运营角度承认“此人长期无法履职”的客观事实。
  • 如刑期或措施期限短于3年,应归入长期突发(6个月以上)的等待范围,而非特殊状态。

推定成立条件: 三项条件全部满足,方可推定此状态成立。

13.9 判断流程总览

信使发现或收到相关信息
        ↓
参考本清单对应条目进行逐项核查
        ↓
    ┌───────────────────┐
    │ 是否满足推定条件? │
    └───────────────────┘
        ↓              ↓
       是              否
        ↓              ↓
  确认特殊状态       不构成特殊状态
  发布声明/授权     依情况归入短期/
                    中期/长期突发处理

补充说明:

  1. 信使在作出判断时无需获得代理博主的事先同意或核实。 信使的判断具有独立性。
  2. 如判断条件处于模糊地带(如症状存在但医学证据不完整、信使无法确定是否可逆等),信使可选择暂不宣布特殊状态,转为通知代理博主进入“长期突发”模式,待更多信息明确后再行判断。
  3. 代理博主不得以信使未提供“足够证据”为由拒绝执行特殊状态程序。 信使的声明本身即为执行依据。

13.10 信使声明模板

当信使确认特殊状态成立时,可按以下格式发布声明或授权代理博主发布:

【信使声明】

致:山中雨的湖边小屋 代理博主团队

本人作为 Mount Rain(山中雨)指定的信使,依据《关于博主突发状况下网站运营的意见与应急预案》及特殊情况判断清单,经核查后确认以下事实:

- 博主 Mount Rain 的状态为:[离世 / 被宣告失踪或死亡 / 植物人 / 智力不可逆损伤 / 人格不可逆损伤 / 严重精神疾病致完全丧失决策能力 / 持续且无法解释的失联(≥6个月) / 被判处长期监禁或长期强制性教育措施(≥3年)]
- 判断依据:[说明依据类型,如“持有医院证明”或“直系亲属正式告知”或“法院公告”等]
- 确认时间:[日期]

基于上述判断,本人声明:
[ ] 直接发布面向访客的正式公告
[ ] 授权代理博主团队代为发布正式公告

请代理博主团队接此声明后,按预案第十二章第12.4节规定执行对应运营程序。

信使:[代号]
[日期]

十四、信使职责说明

信使在本预案中的职责限定如下:

  1. 掌握 Mount Rain 的真实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在必要时可验证博主的状态。
  2. 在特殊状态案件(第十三条所列八类情形)中,依据判断清单逐项核查、作出判断并发布声明,或授权代理博主发布声明。
  3. 在长期突发案件中,视需要向代理博主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4. 信使不参与日常站务管理与决策。其角色仅限于信息提供与特殊状态声明的发布。

信使的操作要求:

  • 信使无需遵循本文件中的操作清单步骤,其唯一职责是确保信息准确传递到位
  • 信使应以最直接、最可靠的方式将声明或授权传达给代理博主(如电话、短信、即时通讯等),并确认对方已收到。
  • 信使不承担站务执行责任,亦不负责公告发布后的后续管理。

十五、文件维护与更新

  1. 本文件由 Mount Rain 与两位代理博主共同审阅,确认内容准确无误后发布。
  2. 本文件应至少每年复核一次,或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即时更新:

    • 代理博主人员变动;
    • 技术支持人员变动;
    • 信使人选变动;
    • 网站架构或运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3. 每次更新后,应在文件中标注版本号与更新日期。
  4. 本文件存放于博客站公开位置,以便所有相关人员随时查阅。其中内部操作指引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完全公开或设置访问限制。

附录:联系人信息填写表

见控制台内该页面附件。